关于配合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学校办公室


各有关单位和全体普查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本次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学校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学校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魏晖副书记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相关单位抽调部分老师和学生作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负责开展户口整顿、清查摸底、入户登记和数据处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入户工作时间是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四、普查方式:普查员到住户家(宿舍)中进行登记,或由住户(宿舍人员)自主填报普查短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入户登记时出示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工作证件。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广大师生有义务配合人口普查,如实提供普查所需资料。学校普查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六、学校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请各有关单位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落实,请全体普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学校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语言大学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