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第五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1-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教务处

各中国学生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迎接建党一百年行动,加大优秀网络文化供给力度,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决定联合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四史践使命,传播青春正能量,争做校园好网民。

二、活动对象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党务工作干部或从事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专业教师

三、作品要求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征集优秀网络文章、优秀工作案例、优秀微课、优秀新媒体作品4类作品(详细方案见附件)。

作品须为2019101日至提交截止日期间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

四、参与途径

1. 个人(团队)自荐。每人(组)可按照要求自荐每类作品1件,自荐作品需要统一参加初选。

2. 学校推荐。报名参加学校遴选,学校择优推荐,推荐作品直接进入复选环节。未被学校推荐的作品可再通过自荐的方式参与活动。

同一作品仅可选择以上方式中的一种参与活动,重复提交即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五、作品及材料提交

1. 所有作品电子档须在2021312日前提交至中国大学生在线活动平台 http://dxs.moe.gov.cn/zx/fdy/

2. 请填写《第五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作品征集信息表》(附件-2,下称信息表),参加学校遴选推荐请于224日前将信息表发送至jiaoxuepinggu@blcu.edu.cn;个人(团队)自荐(无需填写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意见及盖章)请于2021312日前发送至邮箱yituixuan2020@163.com

六、版权要求

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提交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由自荐或推荐人负责。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宝霞、周婉梅

电话:82303072

邮箱:jiaoxuepinggu@blcu.edu.cn

 

教务处

                       202118




附件下载

附件1 : 附件 第五届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