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或已经发生的对学校建筑设施、师生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大风、沙尘暴、冰雪、强降雨、雷电等城市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党委书记、校长,副组组长:副书记、副校长。
成员单位:学校办公室、宣传部、纪委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各学部、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基建处、网络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校医院、后勤服务集团。
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职责是:研究确定事件性质和等级,将事件信息和拟发布预警的等级向上级部门报告。预案启动后,负责统一组织学校应急处置行动;下达收集信息、现场处置、开展督查等工作。应急处置结束后,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预案实施
1、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发生后,学校办公室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学校各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发布躲避通知,组织避灾疏散,救治受伤人员,抢救被困人员,全力控制局势,避免进一步损失。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2、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组长、副组长原则上在现场工作,指挥学校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救助受伤师生,避免事故扩大,全力控制校内局势。
3、宣传部,负责搜集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媒体反映并及时报学校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小组。
4、保卫处,保持24小时值班,接报案或发现情况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扑救火灾、处理交通事故等,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持现场秩序,警戒巡逻,疏导车辆、人员;协助、配合入校公安、安全、消防等部门开展工作,控制事态。
5、学生处、研究生院、各学部、学院负责掌握中外学生思想动态,及时上报学校,正面观点引导学生,稳定学生情绪。
6、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处理在校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侨人员有关事宜。
7、基建处、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处理校内施工安全事故及有关事宜。负责组织专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在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救助工作,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
8、如果事发地点在幼儿园,学校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说明有关情况,及时采取措施,稳定家长情绪。
9、学校医院协助属地医疗机构做好受伤师生员工的接诊救治工作。
四、后期处置工作
1、做好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难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难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灾民安置、消防、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
3、做好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准备工作。
4、及时查明灾害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稳定师生员工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5、全面检查校舍建筑安全,检查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渎职的责任人进行追究。
7、学校党政办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上报学校上级单位和部门。
五、保障措施
1、应急指挥系统保障
学校单位值班室及主要负责人的通讯联络保证畅通。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
2、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专职应急队伍及大学生志愿者等兼职应急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以利于在第一时间减少事故灾难的损失。建立学校房屋校舍、设施设备的抢修维护队伍,加强自救能力。
3、医疗卫生保障
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时,学校医院及时做好受伤人员救治和转运工作。
北京语言大学
二〇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