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手续办理

发布日期: 2015-06-05 浏览次数:

  1、领取三方协议:
   (1)毕业生持用人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回执”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空白的三方《就业协议书》,经老师确认登记后,由学生本人交用人单位签约;
   (2)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分别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3)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所在院系签字盖章;
   (4)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就业协议书》返还给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盖章,学校、学生、用人单位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2、升学同学户档迁移问题:
      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将考取学校的调档函交至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学校将在毕业前夕将学生户档调至该校。

    3、出国同学户档问题办理:
     填写《北京语言大学201_届本科、研究生自费出国(出境)留学不参加就业申请表》一式两份。(若申请二分回省,填写生源地信息及家庭落户地址,若申请户档留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则到留学服务中心申请留存户档。)
     将录取offer复印件一份、上述申请表两份、若申请留存留学服务中心,还需留学人员调档通知单交至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

    4、办理户档留校:
    (1)办理户档留校的条件:
     ①已确定接受单位,相关审批手续仍在办理中的,毕业生应提供单位接收证明,接收证明中要包含“单位同意接收,但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的内容,由学院审批,再到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
     ②公务员考录或各类选调生考核程序仍未完结,可先提交个人申请,写明报考的单位名称,已进入到什么环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笔试面试通知、公示证明、报考通过审核证明等),由学院审批,再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③博士生联系博士后流动站,近期不能办结手续的,可先提交个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研究生院审批,再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办理。

  (2)办理户档留校流程:
     ①除以上条件外,学校不再保留毕业生的户档关系。符合以上条件的毕业生,须填写《201_届毕业生户档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初审,加盖公章,再上报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审核。
     ②在指定时间携一式三份申请表到新综合楼招生就业部门签订户档留校协议,办理户档留校手续。

    5、办理统招统分证明:
      在应聘单位过程中,有需要开具统招统分证明的同学,可到招生就业办公室开具,每人限一份。

  6、改派相关手续
由学校就业工作人员到市教委学生处办理。改派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原接收单位退函。

  (2)毕业生与新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或单位接收函。

  (3)原《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

  (4)由学校就业工作人员填写的《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改派等级表》。

  另:京外生源毕业生在京调整须附人事部或市人力社保局接收函复印件或国家公务员录用名单等;京外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证需变更时,须附户口迁移证复印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