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前沿课程系列讲座(第64讲)

发布日期: 2019-12-10 浏览次数:
题目:明清同性恋小说的性别意识
主讲人:段江丽教授
时间:2019-12-10 15:04
地点:教五123
主办单位:研究生院
讲座内容:



主讲人简介:

段江丽,女,汉族,湖南洞口人,现为北京语言大学中华文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文化研究》副主编,《曹雪芹研究》轮值主编,北京曹学会副会长,中国红楼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俗文学学会常务理事。湖南师大中文系硕士,北京大学中文系博士,浙江大学中文系博士后,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明清小说、小说理论、性别文化、日本汉学等。曾获北京大学2000年度研究生“学术十杰”称号,北京语言大学第十二届(2018)科研报告会一等奖。在《文学评论》《文艺研究》《文学遗产》等刊物发表论文近百篇,出版专著7部,完成或者正在主持校级、省部级及国家级课题多项。


报告简介:

明清小说中存在大量的同性恋现象。从关系性质来说,这些故事大致可分为“色”恋、“情”恋、“色”“情”兼备之恋三种。纯粹的色恋主要发生在渔色的男性与职业小官之间;纯粹的情恋主要发生在妻妾之间;“色”“情”兼备的男男之恋较为普遍,当事人之间不仅有肌肤之亲、精神之恋,有的甚至结为“婚姻”组成“家庭”,可视为同性恋故事的典型模式。妻妾之间的情恋故事中,丈夫或隐或显,始终“在场”;“色”、“情”兼备的男男之恋故事中,扮演男性角色的一方拥有传统文化所规定的男性应该拥有的一切,扮演女性角色的一方则往往需要像“贞女烈妇”一样无私地不断奉献,因此,从性别意识的角度来看,在以这两类故事为典型代表的明清同性恋小说中,“情”的外壳之下包裹的是地道的、根深蒂固的男性中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