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费医疗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校医院

为顺利完成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2023年度财务结账工作,门诊医药费自2023年12月15日起暂停报销,2024年3月5日至3月28日期间的周二下午、周四上午继续报销2023年门诊医药费过期不予报销。2024年4月2日(周二下午)开始报销2024年门诊医药费。门诊医药费报销需提前预约,初审收单后师生即可离开。请关注微信“北语健康服务号”点击左下角“预约服务”,填写个人信息后选择“公费医疗报销”预约报销时间。 每周六7:00后预约下周二下午和周四上午的号源。

住院医药费报销无需预约,请住院人员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校医院三层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或会计室提交相关单据。

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82303218/82303481。

 

 

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