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
校财字[2014]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和精简会议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控制和精简会议,加强学校经费管理,节约会议费开支,依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教财厅[2014]26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注重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第三条 各单位举、承办会议应该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紧密相关,经费的使用应当与所举办的活动具有相关性。
第四条 会议经费来源包括:财政专项经费、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和其他经费。
第二章会议分类和管理
第五条 依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各单位举、承办会议划分为学术类会议和行政类会议进行分类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举、承办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原则上在学校内部会议室召开;行政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学术类会议会期根据实际需要从严掌握。同时,应当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第七条 对于全部使用财政拨款举办的会议,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费用,严禁转嫁摊派会议费。
第八条 对于使用其他渠道资金举办的会议,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可以适当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收费标准不能超过综合定额标准。收取会议费时必须给参会人员开具发票,收取的会议费及发票存根和记账联统一交财务处入账,不得坐收坐支。
第三章会议费预算申报审批程序
第九条 会议经费预算归口管理,纳入部门经费预算,按年度申报。其中学术类会议经费预算归口科研处进行管理,纳入科研处年度部门预算申报;行政类会议经费预算归口学校办公室进行管理,纳入学校办公室年度部门预算申报。会议费预算经学校部门预算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经费额度随部门预算拨付到科研处和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十条 对于未列入部门年度预算临时召开的会议,会议举、承办单位须提交申请报告和编制会议费预算,按学术类会议和行政类会议分别报科研处和学校办公室审核,再经单位主管校领导和主管财务校领导共同批准后方可召开。
第十一条 会议举、承办单位编制《北京语言大学会议费预决算表》(格式见附件一),需列明会议的名称、会议类别、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明细支出内容等。
第四章会议费报销
第十二条 会议经费开支范围及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会议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报销会议餐费票据应与会议议程中就餐地点相符。存在多地就餐或与就餐地点不符的票据不予报销。不得由旅行社等中介机构代开住宿费及餐费发票。
第十四条 会议期间发生的校外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和评审费,须提供专家身份证号以及本人银行卡账号,通过银行代发,原则上不予发放现金。校内专家咨询费、讲课费和评审费必须并入本人工资发放。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在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会议经费报销手续。财务处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 会议费报销附件应包括:
(一)经批准的会议预算表及审批文件;
(二)会议通知(包含会议议程);
(三)北京语言大学会议费预决算表(格式见附件一)
(四)北京语言大学会议参会人员情况表(格式见附件二);
(五)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据(如通过旅行社等机构组织会议,还须附委托协议或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五章会议费公示和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 财务处在每年1月底之前将上年度经学校审批承办或举办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来源和开支情况等内容汇总上报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在校内进行公示。
第十八条 学校办公室在每年2月底之前将学校上年度承办和举办会议情况上报教育部。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纪委监察审计处会同学校办公室、科研处和财务处对各单位会议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会议计划的编报、审批是否符合规定;
(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会议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四)会议规模、会期是否符合规定,会议是否在规定的地点和场所召开;
(五)是否向学校下属企业、独立核算单位转嫁、摊派会议费。
(六)会议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条 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计划外召开会议的;
(二)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
(三)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的;
(四)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
(五)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将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经报批后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如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举、承办的各类会议(不包括国际会议)。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语言大学
2014年12月5日
附件1北京语言大学会议费预决算表
会议名称 | |||||||||
会议时间 | 会议地点 | ||||||||
会议类型 | 学术类会议( )行政类会议( ) | ||||||||
参会人数 | 总数人(其中参会代表人 ;工作人员人 ;外宾人 ) | ||||||||
会议内容 | |||||||||
会议收入预、决算 | |||||||||
收入项目 | 项目名称(财务项目代码)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备注 | ||||||
会务费收入 | 每人元 | ||||||||
上级部门拨款 | |||||||||
学校预算经费 | |||||||||
其他 | |||||||||
合计 | |||||||||
会议支出预、决算 | |||||||||
支出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备注 | |||||||
专家咨询费(含讲课及评审费) | |||||||||
住宿费 | |||||||||
伙食费 | |||||||||
其他费用 | 交通费 | ||||||||
办公用品(含资料及印刷费) | |||||||||
会议室使用费 | |||||||||
其他 | |||||||||
合计 | |||||||||
单位负责人或科研项目负责人意见审批部门意见 | |||||||||
(签字)(盖章)(签字)( 盖章) |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2
北京语言大学会议参会人员情况表
会议名称 | ||||
会议时间 | ||||
会议地点 |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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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项目)负责人:经手人: